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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放教育学院2015年学生优秀事迹征集活动通知
发布时间:2015-03-26     作者:wapdmin 访问量:321

为充分展示我院学生昂扬向上、矢志奋斗、自强不息的精神风貌,广泛宣传学生突出事迹,树立学习典型,发挥我院学生的榜样和示范引领作用,传递正能量,引导广大成人学生自觉增强学习意识,形成“奋斗的人生最美丽”的鲜明导向,积极推动学风建设。本年度开始,开放教育学院将对我院全体学生的突出事迹进行征集、宣传和分享活动。

一、活动主题

奋斗的人生最美丽

二、活动时间

2015年4月——5月

三、参与对象

华东师范大学开放教育学院全体学生(含毕业生)。

四、参与条件

1.基本条件

a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,无违法乱纪行为;

b、具备很强的学习精神,学习态度端正,勤奋刻苦。

2.参考条件(符合以下某一项条件即可)

a、学习事迹突出(自身条件特殊,尚能积极参与学习,学习态度乐观向上),能够起到激励和榜样作用。

b、个人职业发展事迹突出,在事业上取得显著的成绩,具有很强的示范效应。

c、社会责任感强,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,在社会一定范围内具有良好的口碑。

五、活动内容

1.征集方式

本次活动主要采取教师推荐和学生自荐两种方式。教师推荐主要由网络教育学习中心教师,夜大学教师,国际合作教育中心教师、班主任根据自己了解的学生情况,征得学生本人同意,推荐合适的人选;学生自荐请学生自行准备(可与班主任或学习中心教师沟通)申报材料并提交。

2.材料提交

a、申报表一份,含500字以上的事迹介绍(见附件《开放教育学院学生优秀事迹征集申报表》);

b、照片一张(证件照、生活照均可),存为“姓名.jpg”格式;

c、其他能反应学生优秀事迹的文件,比如:照片、音视频文件、媒体报道扫描件等;

d、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均以“姓名+学号+联系电话”方式命名,一并发送到邮箱:dec_culture@126.com,邮件主题“学生优秀事迹征集”(不注明可能被当作垃圾邮件处理)

3.审核和遴选

a、学院收到材料后,会进行邮件回复和确认。

b、材料征集结束后,学院将组织专门的选拔小组依据事迹描述、真实程度、教育意义等指标开展遴选工作,本次活动不设名额限定。

c、遴选结束后,学院将根据优秀事迹征集情况和选拔结果给予一定的奖励。

d、选拔出来的优秀事迹将在“华东师范大学开放教育学院——学生之家——校园人物”栏目中展出,并通过“华师开院学生之家微博”平台进行宣传。

六、活动延伸

本次活动作为2015年度学生优秀事迹的集中征集阶段。活动结束之后,对于后续发现的学生典型事迹,学院仍会继续接收、核实、评定和报道。

同时,学院还将对具有突出事迹的学生进行跟踪报道,进一步了解他们在学习、工作和生活中不怕挫折、不畏困难、敢于有梦、勇于追梦的奋斗精神,并将这种精神发扬光大,号召广大同学向他们学习,为学院全面开展学风建设凝聚正能量。让同学们在全民努力实现“中国梦”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贡献自己的力量。

七、注意事项

1. 教师推荐和学生自荐时,需严格遵循参与条件,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,将视为无效内容。

2. 本次申报材料选拔后,开放教育学院有权在网站、展览、印刷等方面免费使用相关材料,用于活动的报道、推广和宣传活动。若不同意者请提前声明。

3. 本次大赛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开放教育学院所有。

华东师范大学开放教育学院

2015年3月20日